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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紛爭,免打官司EASY GO !有關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聲請調解等廣為熟知的方法外,民眾還可以選擇到法院以外的紛爭解決機構請求以「調解」、「調處」或「仲裁」等方式解決。這種利用訴訟以外的方式解決紛爭,就稱為「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通常簡稱為A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