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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未辦繼承公告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112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公告,於112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告3個月,自7月1日以後將依規定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為保障自身財產權益,請繼承人盡速辦理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