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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退費流程措施

  • 發布單位:資訊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一、緣起

所謂「規費」,乃公法上相對的金錢給付義務,其目的在增進財政負擔公平並有效利用公共資源,故係採「對等報償」及「使用者、受益者」付費原則,以填補行政機關支出的成本。惟申請人撤回、被駁回案件時未受利益,而溢繳規費多因地所核計錯誤所致,退還溢收規費乃理所當然,惟過去申請退費流程繁複,且需往返奔波於各樓層,民眾對此多有微詞,故為體察人民之觀感,乃將退費業務整併至全功能櫃台,以加速退費作業,提供以民眾為中心的一站式整合服務。

二、實施方式

由三樓出納收件審核,會計複核,再至一樓收費櫃台領取現金,整合至一樓全功能櫃台收件,櫃台人員審核,收費人員複核,直接辦理退費,另承辦人於發文時一併寄發退費申請書,方便民眾事先填寫或通信申請。

三、實施效益

(一) 整合至全功能櫃台申辦,民眾可一站完成退費。
(二) 收件、審核、複核、退費整合至同一樓層辦理,縮短作業時間。
(三) 整合申請書表,減少用紙量及民眾填寫欄位。
(四) 由承辦人併通知函填發,方便無電腦或印表機之民眾可事先填寫或通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