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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快速窗口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一)本市自105年6月起,除涉及測量之登記、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登記名義人統一編號為流水編(檢附載有登記名義人原住所之身分證明文件除外)、更正登記(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除外)、屬祭祀公業條例或地籍清理公告清理之標的、囑託登記、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及超過二十連件之大宗案件等八類外,均已開放跨所收辦。開放至今,已逾八個月,統計類型計四大類:土地或建物第一次登記、一般案件、簡易案件、跨所案件,104年之收件量為31342件、105年之收件量為26447件,本所案件量減少4895件,較104年未實施全面跨所辦理案件前減少比例達15.6%。(二)為避免本所之登記案件過度流失,進而導致本所應收之規費收入不足,影響業務執行之績效,故實有必要採取適當措施提升登記案件量及增加為民服務頻率,以落實年度預算收入及提升服務品質。

相關實施措施:
(一)獎勵措施:10連件以上即贈送精美小禮品1份。
(二)成立一般案件快速窗口,由專責審查辦理:
1、除簡易案件外,一般案件(如買賣、贈與)為4連件以下且每件5筆(棟)以下、權利及義務人5人以下者之買賣、贈與及設定等相關案件。
2、買賣、贈與案件原辦理時間為3天,預計最快可縮短至1.5天完成。換言之,當天中午前送件,翌日下班前可以領取權狀。
(三)提供案件相關文件之免費影印服務,必要時,可請本所服務台之專人協助。
(四)在上班時間內,本市地政士如有20連件以上,因故無法至本所送件,可向本所預約到府服務,本所將派專人到府核對身分及取件。
(五)代抽號碼牌服務:欲至本所送件,出發前或到本所前30分鐘可向本所預約代抽號碼牌,節省到場等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