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項目 :可跳號至全功能櫃台優先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二、實施方式 : 當服務對象至本所辦理地政業務時,先至服務檯表明有優先辦理需求時,高齡民眾提出身分證予服務台查驗,行動不便者孕婦、攜帶年幼小孩者外觀上可辨識即可,由服務台人員指引至貼心服務櫃檯優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