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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i郵箱

  • 發布單位:資訊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地 政 i 郵 箱


桃園市各地政單位於110年8月13日起,與桃園郵局合作,擴大i領件服務據點至全台的i郵箱服務櫃
  1. 申請人至地政事務所送件時,請填妥申請書向服務人員申請i郵箱領件服務。
  2. 登記案件辦理完成後,由地政事務所將案件相關文件寄送至指定之i郵箱。
  3. 申請人接收郵局簡訊通知,請於接到簡訊後3日內前往取件。

若超過期限都沒去開櫃領件,會將文件退至就近支局招領2天,招領逾期後則會將文件退回至原地政事務所,申請人須持申請案印章及收據至地政事務所取件。

PS:有申請i郵箱取件的民眾如果收到「結案簡訊」還不要急著出門喔,請等收到「郵局的簡訊通知」後再去開櫃才會有案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