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2.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3. 外國人申請應用本機關檔案,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2項規定辦理:「外國人,以其本國法令未限制中華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者為限,亦得依本法申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