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您於線上滿意度問卷建議「更換權狀可以快一點」一事,本所回覆如下:
(一) 首先感謝您填寫本所的線上滿意度問卷,很榮幸為您服務。
(二) 有關您建議「更換權狀可以快一點」一事,本所說明如下:
依土地法之規定,申請補發書狀,經地政事務所依法公告30日並通知登記名義人,公告期滿且無人就該滅失適時提出異議,即可補發。
另就書狀換給,收件後,仍需經過審查、登簿、校對、列狀等過程,其處理期限為1小時。
(三) 本所一直秉持著「待客如親,視家如金」之服務理念,您回饋的寶貴意見是我們進步的動力,我們將持續提升服務品質及行政效能,提供更滿意的服務。
再次感謝您撥冗填寫提供的寶貴意見,祝福您身體健康 閤家平安。
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主任 李淑貞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