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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在台取得不動產之條件與限制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新住民如"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本國人--->可以取得不動產
新住民若"無"中華民國身分證
--->外國人
平等互惠國 : 可以取得不動產,但有類別跟用途限制(土地法第17、19條)
附條件平等互惠國 : 可以取得但限制較多(例 : 新加坡)
非平等互惠國 : 不可以取得不動產
--->中國人
大陸地區 :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香港澳門地區 : 依港澳條例規定取得華僑身分者得在台取得土地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