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如"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本國人--->可以取得不動產 新住民若"無"中華民國身分證--->外國人平等互惠國 : 可以取得不動產,但有類別跟用途限制(土地法第17、19條)附條件平等互惠國 : 可以取得但限制較多(例 : 新加坡)非平等互惠國 : 不可以取得不動產--->中國人大陸地區 :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香港澳門地區 : 依港澳條例規定取得華僑身分者得在台取得土地權利